一名女老板的房产开发路 为房地产项目融资借款1.7亿元

2023-10-18 13:51:45 来源:互联网 浏览量:

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开发区红旗大街227号赣水路交会处,一座上百米高的写字楼挺立着,名为“鸿利·天下大观”。 姚秀丽与人合伙成立的黑龙江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鸿利公司),是这座写字楼的开发公司。原来,姚秀丽预计这座写字楼项目完成后可获得8.5亿元收入,去除成本后大概有2亿元利润,但现实并非如此。

  姚秀丽与人合伙成立的黑龙江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鸿利公司),是这座写字楼的开发公司。原来,姚秀丽预计这座写字楼项目完成后可获得8.5亿元收入,去除成本后大概有2亿元利润,但现实并非如此。

  ▲“鸿利·天下大观”写字楼

  项目开发过程中,因资金紧张,姚秀丽以鸿利公司名义向哈尔滨四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四通公司)借款,签订多份借款合同,借款实际发生金额1.7亿元。为了保证按时还款,姚秀丽与四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满某男一方签订《监管协议》和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约定先将鸿利公司98%的股权转让给满某男一方,还款后将股权再转回姚秀丽一方。此后不久,姚秀丽一方又将177套房子过户给满某男的亲属。按照姚秀丽的说法,因为出借人一方的要求,其才将这177套房子转给满某男一方作为借款抵押担保。不过,满某男一方却认为,这些房产是其正常购买所得。

  此后,因这些房子过户到底是抵押担保还是正常购买,双方对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。最终,仲裁委裁决姚秀丽一方败诉,姚秀丽一方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委裁决也被驳回。

  此外,收购鸿利公司股权的哈尔滨市世诚传媒有限公司(下称世诚公司)还曾以涉嫌关联交易,侵害公司利益为由,以满某男、满某州、满某彤和四通公司等作为被告,鸿利公司作为第三人,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于今年5月被法院驳回。

  姚秀丽算了一笔账,借款以及工程款、利息等都算上,她欠满某男总计4.9亿元,已偿还对方1亿元,还欠3.9亿元。姚秀丽自称,这个预计收入8.5亿元、利润2亿元左右的项目完成后,她不但没赚到钱,反而还欠了近4亿元。

  四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满某男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:“四通公司作为资金出借方,天下大观项目的建设方,在这个项目上花费了数亿元,目前还有巨额款项无法追讨,将继续索要工程款。房屋也是我们正常购买,我们与姚秀丽、鸿利公司等有多个诉讼,最终都是以我们胜诉告终,我们的回应是一切都以相关裁决、判决为准。”

  为房地产项目融资借款1.7亿元

  转让公司98%的股权

  一篇2018年的鸿利公司宣传稿《擎动未来,观天下——鸿利·天下大观奠基仪式圆满举行》显示,(2018年)3月29日,鸿利·天下大观全面开工。鸿利置业,以一线办公空间品质落地哈尔滨,推出第五代写字楼——鸿利·天下大观。

  姚秀丽出席了这次开工仪式,并讲了话。但别人并不知道,为了这个项目能顺利筹够资金开工,姚秀丽付出的代价是什么。

  时间回到2017年,据姚秀丽回忆,因开发鸿利·天下大观项目时资金紧张,急需对外融资。最终,经居间人对接,鸿利公司与四通公司签订3份借款协议。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显示,这3份协议分别签订于2017年6月10日、2018年7月6日、2018年8月8日,借款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.7亿元。

  判决书显示,在第一份借款协议签订的同时,为了保证借款人鸿利公司能够按期偿还借款本金,双方还签订了一份《监管协议》,约定:四通公司监管鸿利公司所有账户及网银,并对鸿利公司账户资金进行监管;同时,鸿利公司全部印鉴、证照均由四通公司委派的监管人员单独保管,鸿利公司使用印鉴、证照,应当首先完成内部审批流程,并将同意使用的书面批示材料提交监管人员,监管人员审查无误后,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印鉴和证照的使用。